“那些都不是最主要的了,現在最主要的是:劉家這幾個惡徒……怎麼辦呢?”
“這一家人,殺心太重了,回頭等他們出來了,再繼續大開殺戒的話,可就麻煩了!”
“還大開殺戒?這一次的案子鬧的這麼大, 你覺得他們還能出來嗎,想啥呢?”
“是啊,這可是兩死一傷的大案子,劉家人不償命怎麼能行?”
“真是作孽啊!”
……
閻埠貴在醫院躺了一個星期,才算是勉強脫離危險。
隨後,便是閻家人和劉家人之間的官司,打了持續一個多月。
終於是一個月後,法庭給出了判決:
劉海中犯有故意殺人罪,搶劫罪,為本案主犯,判處其死刑!
劉光齊犯有故意殺人罪,搶劫罪,為本案從犯,判處其死刑,緩刑兩年執行。
劉光天故意傷害罪,搶劫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。
劉光福故意傷害罪,搶劫罪,有期徒刑12年。
張桂蘭故意傷害罪,有期徒刑9年。
許大茂侵吞了50元錢資金,導致矛盾衝擊,誘發嚴重後果,被判了三個月的拘役管教。
而張衛國則是得益於自身警覺性高,提前搬出了四合院。
血案發生的時候,張衛國並不在四合院,因此這件兒事情和張衛國扯不上關係。
閻家人倒是向警察提出質疑,認為是張衛國拿了許大茂的回扣才推薦的許大茂。
但是這個質疑,並沒有能夠任何證據支撐。
首先,張衛國自己肯定不會承認這種誣告的,這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情。
反過來,許大茂也絕對不會因為舊日恩怨,就把髒水潑灑到張衛國身上,因為許大茂是個聰明人。
他自己暗中搗鬼侵吞了50塊錢,硬著頭皮找幾個理由搪瓷一番,不會有多大問題。
如果許大茂指控張衛國“受賄”,那他自己必須得先承認自己“行賄”了才行。
一旦牽扯到行賄受賄的事情,那可是要被判重刑的。
更何況,許大茂怎麼可能給張衛國回扣呢,他恨死張衛國了。
人家沒有受賄,你胡編亂造說人家受賄,屬於是誣告陷害。
要是被查出來:許大茂這輩子都別想從監獄裡面出來了。
閻家幾乎遭遇了滅門之禍,劉家更是集體入獄。
之前鬧的轟轟烈烈的四合院,瞬間就跌入冰點,徹徹底底的冷清下來了。
這一天下午,張衛國下班後回到休息室,發現這裡來了幾個客人。
是於莉和她母親林燕。
“你們怎麼來了?”張衛國問道。
“張衛國,於莉現在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,日子實在是難熬。”
“這孩子是你的血脈,你得承擔起來這一份兒責任才行。”
於莉嫁給閻解成之前,就已經懷了張衛國的孩子。
嫁入到閻家之後,她將這個孩子生了下來。
後來又懷孕生了個女兒,雖然日子過的不寬裕,但也能熬下去。
現在閻解成被捅死,於莉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。
帶著兩個孩子,她自己沒辦法工作,自己想要出去工作也脫不開身兒。
於莉自己也不好來找張衛國,畢竟當初在張衛國的婚禮上,這件兒事情其實已經有了一個了斷。
張衛國給於莉200元錢,就是安排讓於莉去把孩子打掉,並且休養身體的。
於莉也把這筆錢收下了,她自己選擇把孩子生下來的。
現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,怎麼好去找張衛國?
但是林燕實在是看不下去